自全國公安機關展開“云劍-2020”行動以來,為堅決打擊電信網絡詐騙案件的高發(fā)勢頭,公安部刑偵局近期從部屬各警犬基地及云南、廣東、貴州、北京等地調集60余只警犬,在云南德宏、普洱、臨滄、西雙版納等地開展對銀行卡、手機卡等電信網絡詐騙犯罪作案工具的查緝工作。截至6月30日,共查獲擬輸送至境外詐騙窩點的作案工具15萬余件,切斷了向境外詐騙窩點輸送“兩卡”的通道,有力打擊了邊境地區(qū)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活動。查獲的擬輸送至境外詐騙窩點的15萬余件作案工具中,有手機卡35750余張、物聯卡81840余張、銀行卡 3560余張、手機 6070余部、U盾4150余個,以及包括身份證、營業(yè)執(zhí)照、印章在內的一大批物品,查緝工作取得顯著成效。其中,警犬在西雙版納一快遞點查獲擬用于作案的中國移動物聯卡4.4萬張,刷新了單日查緝物聯卡記錄。
物聯網卡就是三大運營商為了讓萬物連接上網更易管理而生產的一種流量卡。它的使用主體是物聯網設備,和平??匆姷氖謾CSIM卡有區(qū)別,13位號碼數的物聯網卡并沒有語音和短信功能(卡管理平臺可以發(fā)送短信給這張卡)。從這點來看,不能打電話和發(fā)短信的物聯網卡自然不會成為新的騷擾號碼段來源。但是它又是如何被詐騙團伙利用的呢?物聯網卡分11位和13位。11位主要是面向C端的消費者,13位主要是B端的企業(yè)級客戶。不管是哪一類客戶,購買物聯網卡都需要實名認證。消費者購買需要身份證,企業(yè)購買需要企業(yè)執(zhí)照和公司法人身份信息。而企業(yè)購買往往批量較大,因為資費便宜和龐大的需求量市場,這其中也衍生了眾多大代理商、小代理商轉售這些物聯網卡,正在這樣的情況之下,物聯網卡的去向和用處就有了無限種可能,這其中就包括了被詐騙團伙利用的可能。不管企業(yè)充當何種角色,物聯網卡的主人仍然只能追溯到企業(yè)端,具體每個物聯網卡的使用設備仍然無法追溯。這時,三大運營商完善了物聯網卡的追溯機制,即機卡綁定,盡管采用機卡綁定機制后,大部分物聯網卡的正向用途被再一次擴大,即被刻意用在手機上用以上網等行為已經得到極大的遏制,但是路由器作為合法合規(guī)的物聯網設備,將物聯網卡用在路由器上并不會產生機器或者機制沖突,這就成了詐騙團伙鉆的“空子“。詐騙團伙通過各種渠道(主要通過小代理商的渠道)購買大量不需要個人實名認證的物聯網卡,將其用在不受機卡綁定限制的路由器中,利用路由器因IP不斷跳動無法被鎖定的特性,使用手機連接路由器,通過微信等社交工具進行網絡詐騙。在2020年年初,運營商聯合做了有關物聯網卡業(yè)務考核指標的調整,導致物聯網卡的資費折扣提升,這迫使眾多沒有平臺研發(fā)能力以及售后體系的卡商企業(yè)出局。而行業(yè)洗牌的背后,另一方面也為物聯網卡流向不法之地降低了可能性。
物聯卡之家(www.xzhpbl.cn)了解,運營商在企業(yè)層面,開始加強對客戶企業(yè)資質、應用場景的審核,同時,物聯網企業(yè)依據物聯網卡功能限制要求,嚴格規(guī)范短信、語音等功能使用,按照“最小必要”原則為用戶開通物聯網功能。公安機關同時將始終保持對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嚴打高壓態(tài)勢,進一步創(chuàng)新工作方法和偵查破案模式,大力鏟除黑灰產業(yè),擠壓邊境地區(qū)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活動空間,切實維護人民群眾財產安全和合法權益。